汕尾市西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文件要求,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矛盾,现特设本次公告,以深入、全面、真实了解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汕尾市西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
2、建设单位:汕尾市粤水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概要
为贯彻落实《汕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汕府〔2021〕23号文)要求,整合汕尾市区西部污水处理资源,集约节约建设用地和投资建设成本,优化沿海区域产业发展,以满足西区及马宫片区污水处理需求,西区污水厂需择址新建,以满足城市长远发展需求。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纳污范围:主要包括市区西区及马宫片区,服务面积为30.10km²。
(2)项目选址:污水处理厂位于梧桐坑水库以南、梧桐村东北侧,征地面积为10.07ha。现状主要为林地,控规用地性质为非建设用地,土规用地性质主要为林地。入海排污口位于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排口深排(离岸1000米)
(3)本项目工程内容及规模如下:①新建10万m³/d半地下式水质净化厂(远期建设规模为15万m³/d);②新建DN1200~DN1800进厂管约1.96km;③新建DN1000~1500尾水管约4.78km;④建设DN600中水回用管约0.22km。
(4)项目建设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5个月,2025.12~2027.12。
(5)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96823.30万元,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及铺底流动资金,其中:建设投资92883.21万元,建设期利息3754.3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85.77万元。
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除申请专项债券资金、银行贷款、上级奖补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建设单位自有资金、市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6)项目用地情况:本项目水质净化厂选址用地拟征地面积为10.07ha,现状主要为林地,控规用地性质为非建设用地,土规用地性质主要为林地。
二、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咨询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广州巴菲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东晓南路1512号二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34392366 传真:020-84051161 邮箱:gzbuffet@126.com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补充识别项目自身存在的风险因素;
2、对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估计;
4、对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防范和化解措施;
5、提出风险结论及应急预案。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2、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上述项目评估报告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
3、截止日期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广州巴菲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