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总体部署,紧扣气象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汕尾市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气象法治建设,完成气象立法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部署,统筹开展法治专题学习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干部职工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认真落实广东省气象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汕尾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已经2024年1月22日八届汕尾市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突破汕尾气象法治缺口,为加快推进汕尾气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气象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的要求,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学法用法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市局主要负责人考核总结及述职内容。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气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制度建设,提高党内制度执行力,领导班子引领全体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办事。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及“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提升依法深化气象改革、推动气象事业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气象部门建设
(一)以学习提高法律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贯,切实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利用“走出去、迎进来”开展多渠道普法活动,邀请中小学生到气象科普基地学习气象防灾和气象法治知识,并走出去乡村、小学、社区开展气象科普和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公众微博、微信、电视节目等新媒体传播渠道扩大法治学习的群众覆盖面,向各行各业人员传播防灾减灾知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以法治规范组织行为。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用制度提高行政管理质量和效率,力求做到行文讲法有依据、办文按法定程序、处理问题考虑法律后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组织做好本局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清理,规范行使行政职权。
(三)依法强化审查规避法律风险。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的咨询、建议作用,对制度规范性文件、各类合同、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规范优化行政决策程序,为依法决策提供坚实基础,有效防范法律风险,降低决策风险和成本,提高了决策质量。
四、依法强化公共气象服务职责
2024年以来,共发布《重大气象信息专报》4期、《重大气象信息快报》31期、《一周天气报告》105期、《每日天气报告》366期。在包括4月26日至27日遮浪特大暴雨、6月16日海丰“龙舟水”特大暴雨在内的20轮强对流强降水过程(含“格美”“摩羯”等4个影响台风)中,加强值班值守,严密监视数据变化,为政府部署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参考。在中高考以及政府重大活动期间提供天气预报预测,为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安排相关事务提供天气参考。深化与市应急管理局的联动协作,在多次重大天气过程中,根据我局提供的气象信息,市应急管理局和市三防及时启动天气会商和应急响应,及时提醒各有关部门、各镇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并通过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发布全网短信6次,覆盖全市近1560万民众。
五、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营造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
(一)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依托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平台,根据市发展改革局的统一部署,制定、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经过“二次统筹”政务服务事项,完成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等服务事项实现市、县标准统一。完成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清单、两减一即、业务融合指标工作。依托12345热线构建省市联动机制,实现各渠道政务服务诉求的统一办理。
(三)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依托工程建设审批平台、多规合一平台,落实“并联审批”制度。持续推进区域评估工作。
(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便捷高效。气象行政许可事项推行全流程网办、跨域办理、即办件、告知承诺制,落实证照分离,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细化职权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监督方式,向社会公开,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
六、提升气象、防雷重点单位监管、服务水平,提高依法行政执法能力,履行气象部门管理职责
(一)汕尾市气象局党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及时部署并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对气象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作出部署和强调,要求全市气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清醒地认识到汛期期间是防范自然灾害风险的紧要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期,把安全生产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成立汕尾市气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指挥、协调安全稳定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督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印发了《广东省汕尾市气象局关于印发2024年汕尾市气象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汕气函〔2024〕24号)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逐项细化分解,出台本部门安全生产年度任务清单。制定《汕尾市气象局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并实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指导监督本行业领域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制定《汕尾市气象部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常态化开展防雷隐患排查和防雷安全专项联合检查,共检查单位2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发现问题4处,目前已整改完毕,实现闭环管理。
(三)强化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专项检查,8月14日至16日,汕尾市气象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局、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跨部门联合执法大检查。根据省局统一部署重点关注危险化学品场所、能源行业(含风电、太阳能发电),以及在4、5月份强降水天气期间发生灾情的重点单位,本次检查共抽取了广东能源陆河蓄能发电有限公司、陆河县总汇烟花爆竹配送有限公司、汕尾华商冷藏物流有限公司、汕尾市国泰食品有限公司、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中广核汕尾新能源有限公司、陆丰宝丽华信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等8家能源及危险化学品场所重点单位进行了检查,就各单位履行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及应急预案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受检重点单位都能积极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但仍存在未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培训、未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和防雷检测资料不完善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联合检查组提出了改进意见,要求受检单位尽快完善各相关制度,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培训等工作,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七、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3.23世界气象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2.4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日,依托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等气象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培训;全体干部职工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积极开展宣传;以检查重点单位为契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应急管理人等进行现场法规讲解,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强化气象法治队伍多元化建设。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8次。持续推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通过线上形式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着力提升气象部门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八、存在问题
一是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与气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有差距,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宣传力度不足,宣传形式局限等问题导致宣传覆盖面、创新方式,宣传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保障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立法质量和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九、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依法动态更新和完善综合执法目录清单,完善与综合执法部门衔接机制,加强对综合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探索更多事项推广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融入地方数字执法平台,实现审批、监管、案件移交数字化协同,推进执法办案全程网办、自动留痕。
(二)深入开展气象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宣传与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提升气象部门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在气象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继续组织开展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活动。